3月16日,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(fā)布《關于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(guī)定〉的補充規(guī)定》《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兩項文件。
深圳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
新規(guī)對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進行了調整優(yōu)化,旨在進一步滿足職工的住房需求,更好發(fā)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。
兩項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開始實施。
一是調整最高(基礎)額度。個人申請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;家庭申請最高額度從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。
二是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。購買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從20%提高至40%。多子女家庭購房上浮比例從10%提高至50%。該政策適用于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,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計算在內。全國范圍內有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成年子女不計入。新增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,上浮比例為20%。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,最高上浮110%,即個人最高可貸126萬元,家庭最高可貸231萬元。按照往年數據,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蓋90%以上貸款申請職工。
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
新規(guī)對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進行了調整優(yōu)化。為充分滿足職工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,重點支持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,文件明確,調整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。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和商業(yè)住房組合貸款,最低首付款比例則執(zhí)行二者中較高者。
加大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力度
深圳市自2012年12月起實施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政策,對于繳存時間累計滿一年且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,除按國家規(guī)定利率獲得繳存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利息外,在銷戶時還可享受額外利息補貼。
補貼金額=歷年結息總額(含銷戶利息)×補貼比例。為充分發(fā)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,更大程度惠及繳存職工,《利息補貼通知》提高了補貼比例:1年≤累計繳存年限<5年,補貼比例從5%提高至10%;5年≤累計繳存年限<10年,補貼比例從8%提高至15%;累計繳存年限≥10年,補貼比例從12%提高至20%。
取消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戶籍和首套房限制
為便利異地繳存職工在深置業(yè),文件取消了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戶籍和首套房限制。調整后,異地繳存職工,無論是否具有深圳戶籍,只要滿足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,在深購買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時,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(含商轉公貸款)。
住房公積金夫妻賬戶余額可直接“沖還貸”
為支持職工充分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,文件增設了夫妻“沖還貸”業(yè)務。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,可申請將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,直接沖抵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。對于組合貸款,“沖還貸”只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,商貸部分提前還款按各商業(yè)銀行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